浙江浙江有有一一对對刚剛结婚結婚三三个個月月的的年轻年輕夫妻夫妻因为因爲孩子孩子的的姓名姓名问题問題离婚離婚了了。原来原來,他们他們在在恋爱戀愛时時曾经曾經讨论討論过過,如果如果以后以後孩子孩子出生出生,女方女方想想让讓孩子孩子跟跟妈妈媽媽姓姓,而而不是不是传统傳統的的跟跟爸爸爸爸姓姓。但但在在孩子孩子出生出生以后以後,男方男方的的父母父母却却不不愿意願意第第一一个個孩子孩子就就跟跟妈妈媽媽姓姓,而而女方女方家家也也非常非常坚持堅持。法律法律规定規定孩子孩子可以可以跟跟爸爸爸爸姓姓,也也可以可以跟跟妈妈媽媽姓姓,由由父母父母自己自己自由自由决定决定。但但他们他們的的孩子孩子跟跟谁誰姓姓还還是是没有沒有决定决定,而而夫妻夫妻俩倆的的矛盾矛盾开始開始越来越越來越多多,关系關係也也越来越越來越差差,最后最後只只能能离婚離婚了了。